哪些勞動可以認定爲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哪些勞動可以認定爲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哪些勞動可以認定爲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