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秸稈適用行政拘留的條件

焚燒秸稈適用行政拘留的條件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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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這裏的拘留與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區別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實不僅在行政處罰當中對70歲的老人有特殊的關照,其他法律出於人道主義上也不可能一板一眼的對70歲的老人進行非常嚴厲的處罰了。具體到行政處罰70歲老人的規定上來說,對70歲的老人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結果,但相關部門不能夠真的將70歲的老人拘留到看守所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