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跟女方姓

結婚跟女方姓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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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跟爸姓能上女方戶口

孩子隨父姓還是隨母姓和孩子的戶口隨哪方申報沒有直接關係,如果沒有法定不允許的情況(比如一方是限制落戶的集體戶口或者空掛戶),可以自願選擇隨父親或者隨母親。嬰兒(包括超生、非婚生)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非婚生的不需要)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