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名稱變更材料

分公司名稱變更材料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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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公司名稱需要什麼材料


公司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註冊地址變更、註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僅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以下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在提交複印件的同時應當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後,在領取新執照時需將原執照所需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執照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注銷後(一般城市的營業執照無配套ic卡,僅《組織機構代碼證》頒發ic卡),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

在上文當中,小編對於公司法人股東名稱變更都需要什麼材料的問題給大家分別進行了不同的闡述,因爲本身變更公司的法人股東或者名稱就是不一樣的,需要到工商局提交的材料也不同。涉及到公司具體要變更的項目,大家可以參照上文對號入座,不過工商局也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提交其他材料的,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話,當面諮詢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