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母親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母未婚孩子撫養權爭取

1994年2月1日後,男女雙方同居的,如果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以補辦結婚登記,按婚姻關係對待:如果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認定爲非法同居關係。雙方依法不享有配偶的權利,不負擔配偶的義務。在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同居期間所生的孩子,雙方必須承擔撫養與教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