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決過失決水罪

怎樣判決過失決水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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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決水罪怎樣處置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包括過於自信過失和疏忽大意過失。其內容表現爲,行爲人已經預見其行爲可能引起水災,危害公共安全,並輕信能夠避免;或者應當預見,因爲疏忽大意而未預見,以致發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如果行爲人對其行爲引起的水災並未預見,而且根據案件發生時的主、客觀情況看,行爲人也不可能預見,則屬於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構成過失決水罪的,也是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規定對行爲人進行出發。犯過失決水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