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有沒有義務贍養父母

父母離婚子女有沒有義務贍養父母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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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未盡責,子女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由於客觀原因使父母沒能履行或無力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成年後,仍應贍養父母。如果父母有負擔能力,基於自身的主觀原因,對子女犯有虐待罪、遺棄罪等罪行的,子女成年後,可以不贍養父母。但是,如果父母僅有虐待、遺棄子女行爲,尚未構成犯罪的;或犯有其他罪行的,子女仍應盡贍養義務。父母如果與子女透過法律途徑斷絕了相互間的法律關係,其贍養義務亦隨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