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教育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行政處罰聽證行政機關延期原因處罰規定有哪些?
關於行政處罰聽證行政機關延期原因處罰規定有哪些做以下回答,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有明確時間限制的就以上兩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