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1、行使解除權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2、對方當事人催告後的合理期限內行使,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期限的情況下,非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當事人或者違約一方的當事人爲明確自己的義務是否還需要繼續履行,可以催告對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而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在催告後的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合同關係繼續存在,當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義務。實踐中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可根據合同性質、交易目的和交易習慣來確定這個合理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