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財產應該怎麼去理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夫妻個人財產應該怎麼去理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夫妻個人財產應該怎麼去理解,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夫妻個人財產應該理解爲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