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怎麼認定和承擔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怎麼認定和承擔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怎麼認定和承擔
1、執法辦案人員有故意或者過失造成執法過錯的,應當根據各自對執法過錯所起的作用,分別承擔責任
2、因執法辦案人或者審覈人弄虛作假、隱瞞真相,導致審批人錯誤審批造成執法過錯的,由執法辦案人或者審批人承擔主要責任。
3、因鑑定人提供虛假、錯誤鑑定意見造成執法錯誤的,由鑑定人承擔主要責任。
4、違反規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職權造成執法過錯的,由直接責任人員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