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扣工資超過個人所得的百分之二十

關於扣工資超過個人所得的百分之二十
關於扣工資超過個人所得的百分之二十
對於關於扣工資超過個人所得的百分之二十!!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工資超過2000元,公司扣除20%的個稅違法。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職工工資薪金所得,扣除應有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減除費用3500元后,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職工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準35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職工工資僅2000元,遠未達到納稅起點,公司所謂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是剋扣勞動者工資爲己有,勞動者可以向稅務機關反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