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後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被人打傷後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被人打傷後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被人打傷後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先經過鑑定,如果構成輕傷的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導致受害人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輕微傷,可以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你現在的傷情鑑定結果尚未出來,暫時無法決定對方應該受到何種處罰,也不存在對方的保釋問題,對方應該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必要的時候等派出所處理後,到解決。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