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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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勞動關係處社保可以麼

在勞動糾紛中有一種時不時發生的案件類型,就是企業和個人並沒有勞動關係,僅僅只是個人以企業的人員的形式繳納社會保險,後以企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爲由要求企業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在企業的角度,之所以發生此類案件是因爲某些行業的公司企業因需要一定人數的具備某種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才能申請某個級別的資質證書,或者需要維持一定人數或規模的職業資格的人員才能維持某個級別的資質證書,或者某些公司企業出於顯示規模較大實力雄厚的需要而招來具有某些職業資格的人員掛靠在企業中。基本上是因爲這三種需求而發生並不建立用工關係但發生掛靠資質證書關係的情形,並進而發生繳納社會保險關係的情形。


勞動關係的建立關鍵在於是否存在用工關係,雙方是否符合用工主體條件,是否有建立用工關係的主觀意願,是否有用工關係的客觀表現。否則,就不能認爲是勞動關係。繳納社會保險只是一種具體表現,並非雙方就一定存在勞動關係,但也不代表就一定不存在勞動關係,還是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