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後真離婚 財產

假離婚後真離婚 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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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變真離婚財產怎麼辦



  (一)因爲購房政策假離婚了,還是夫妻嗎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因此,依據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並領取離婚證的,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離婚,即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即時產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法律認定離婚採取形式主義,只要雙方領取了離婚證即爲離婚,不論雙方離婚原因和離婚後是否實際分居或分割財產。


  (二)離婚後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軌法律上怎麼認定

上文說過,領取離婚證的男女在法律意義上已經不再具有夫妻關係,雙方不再負擔有忠誠義務,所以所說的“出軌”只是道德義務上的說法,法律不予認定出軌。


  (三)離婚後仍共同生活的,雙方財產如何認定

依據夫妻關係自離婚時正式解除,離婚之後雙方各自收入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依照離婚登記時雙方的約定或遞交婚姻登記機關的財產分割協議書確定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