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回建造的房屋怎樣賠償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回建造的房屋怎樣賠償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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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爲業主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繼續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爲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裏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我見過的幾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別爲38,47,58!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透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