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開發合作保密協議

軟件開發合作保密協議
您好,我想問一下軟件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
軟件開發保密協議是指 (1)對第三人合同義務條款:此條款主要針對新聘用員工.企業在聘用新員工時應調查其在進入本企業前是否承擔了對原企業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如束承擔此類義務,應在合同中明確聲明或保證,如"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本企業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資訊爲本企業服務. (2)義務明示條款:此條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義務明示爲合同義務.員工應保證對在本企業工作期間知悉的本企業的商業祕密承擔無條件的保密義務.(3)企業商業祕密範圍條款:首先.按照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的劃分,列舉所有屬於本企業商業祕密的內容.其次.對該員工所在崗位涉及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作進一步地詳細規定. (4)員工義務的具體描述:如:對上述所列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問接向企業內部無關人員泄露;不得複製、披露包含企業商業祕密的檔案及檔案副本等. (5)對公知領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給員工以對某些保密資訊的祕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機會.如果能證明有關資訊沒有祕密性,那麼該職工可以解除對該資訊的保密義務. (6)職務成果條款:應包括員工在職期間的產生成果應及時報告.對職務成果的實施、轉讓、歸屬等明確約定,對於非職務成果應由企業確認,並規定對職務成果的獎勵和報酬的額度或比例. (7)離職後保密資訊載體的交還. (8)關於補償:明確由於企業已經支付員工工資、獎金等勞動報酬,上述保密義務作爲員工的忠誠義務的重要體現,不以任何額外報酬的支付爲對價.可以考慮將員工現有工資中的一部分的名目列爲.保密津貼"等,並約定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爲條件.(9)違約責任:可根據違約的不同情形約定違約金.需要指出的是,競業禁止協議既可以單獨簽訂.也可以作爲保密協議的部分條款的形式來體現.競業禁止協議與保密協議,雖然都是以保護企業商業祕密爲目的,但還有很大區別,如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範圍可以儘可能的寬一些,而競業禁止由於是對員工擇業自由這種基本勞動權利的限制,其範圍不應過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