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一條

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一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分別規定了拆遷人應當向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在上海市政府發佈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場址非居住房屋拆遷評估和補償的實施細則》的規範性檔案中,明確了承租企業應賠償的以下幾個項目:


1、設備搬遷安裝費;


2、設備重置成新價;


3、停產、停業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