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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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規定對於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麼算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各傷情下的賠償項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丶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計算概述

1、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2、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5、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6、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7、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