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融資法律風險

海外投融資法律風險
公司融資法律風險有哪些

在融資類型中,最爲常見也最爲典型的融資方式是民間融資和銀行貸款融資,今天我們就透過這兩個方式來講述、探討企業在進行這兩類融資時,可能會引發的法律風險。其實風險在此主要包括民事法律風險和刑事法律風險;對於民事法律風險只要在制定和審查合同時能夠仔細謹慎,風險是不會發生的。現在主要說的是刑事法律風險,觸犯刑律面對的不單單是經濟方面的損失,同時是牢獄之災。下面從民間融資和銀行融資兩方面的刑事法律風險講解。


1、民間融資中的刑事法律風險


民間融資可能是幾種融資方式中風險最大的,其最主要的風險在於,與非法集資之間只有“一紙之隔”。民間融資淪爲非法集資的風險具體有兩種:其一是構成集資詐騙罪;其二是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2、銀行貸款融資中的刑事法律風險


向金融機構貸款仍然是當前我國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着企業信用低、財務管理混亂、固定資產少、經營活動不透明、財務資訊不公開等問題,這些恰好與銀行對信貸資金安全性、收益性的要求形成強烈的反差,銀行在對中小企業進行審查監督時成本明顯增加,由此導致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的積極性降低。爲了減小自身的風險,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往往設定了更爲嚴苛的標準和程序,以致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的難度大大增加。中小企業爲了獲得銀行貸款資金,在融資過程中可能會不擇手段,採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等方式騙取銀行貸款等,由此而引發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高利轉貸罪、合同詐騙罪的刑事法律風險。


因爲不僅是廣州,任何企業在融資的時候都有可能因爲融資資金後期沒有得到正規的使用,或者在融資過程當中提交的材料存在着虛假,編造不存在的相關投資項目的這種行爲,這樣後期都是有可能要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的。所以前期就一定要把企業融資的項目材料和規劃都準備充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