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夠15年養老保險,人死了還能賠錢嗎

交夠15年養老保險,人死了還能賠錢嗎
交夠15年養老保險,人死了還能賠錢嗎
交夠15年養老保險人死了,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除此之外不能再獲得其他賠償;而且對於個人養老保險賬號中的餘額可以作爲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