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產證寫一方名字

夫妻房產證寫一方名字
房產證只寫一方的名字,房產證只寫一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房產證只寫一方的名字小喬是個美麗又聰明的姑娘,從小到大一直不乏追求者,所以在愛情這個戰場上她一直掌握了主控的位置,可是在她遇到了英俊瀟灑又多金的李某後,便深深的被其吸引了,徹底的被他征服了,不再像以往那麼傲慢、嬌氣,變的小鳥依人起了,李某說什麼她都聽,李某做什麼她也從來不敢有異義,這種情況一直存續到了他們結婚後,由於怕丈夫不高興,小喬也沒敢跟丈夫說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的事,但小喬十分的擔心,不知道若以後發生了變故,倆人離婚了,自己能不能分到房產。房產證只寫一方名字離婚怎麼分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如果產權證上只寫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離婚時,對該房產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產權證上只寫明瞭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原則上按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無論誰出資購買的房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因爲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產權的所有人都是夫妻雙方。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產權證上只寫明瞭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確該項不動產的所有權,就只能依據產權證上寫明的產權人來判斷。也就是說,該房產證上寫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離婚時,夫妻不能把該房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3、如果在產權證上只寫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麼,夫妻中的一方與其子女就成爲了該項房產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按有關規定進程分割。但對於屬於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產,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爲其子女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