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僞造證件治安處罰

使用僞造證件治安處罰
僞造證件要受什麼處罰

刑法》對僞造證件罪的處罰規定:第二百八十條: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僞造證件罪可根據規定自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