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要包括什麼內容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後,一般由房屋徵收部門作爲委託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徵收評估委託書,並與其簽訂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
房屋徵收評估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委託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目的、評估對象範圍、評估要求以及委託日期等內容。
房屋徵收評估委託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委託人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基本情況;
(2)負責本評估項目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
(3)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估時點等評估基本事項;
(4)委託人應提供的評估所需資料;
(5)評估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評估費用及收取方式;
(7)評估報告交付時間、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所政府部門其實也充分考慮到了租戶的合法利益,另外,租用的門面房如果面臨着即將被拆遷的結果,雖然說房東可以在這種情況下直接解除合同,但是,最好還是在政府部門也依法給承租人支付了補償金之後,這一點承租人要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