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限制

行政拘留限制
行政拘留的年齡限制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