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不等於拆遷

徵地不等於拆遷
同居不等於重婚

重婚是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對重婚做實質意義上的理解有兩種,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須體現出有配偶者,登記結婚或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爲,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個: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重婚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其區別很明顯:(一)重婚是觸犯刑律的行爲,而後者僅是違反婚姻法的行爲;(二)構成要件不同,前者要求公開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三)主觀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結婚、以組成一個家庭爲目的,後者是以滿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種需求,同居者與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關係;(四)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後者受到婚姻法制裁,要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小編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重婚和同居兩者是不一樣的,同居的並不一定會構成法律上所規定的重婚,只能說同居是重婚的一種在現實生活中表現的形式。具體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