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受到侵害行爲人承擔什麼責任

人格受到侵害行爲人承擔什麼責任
人格受到侵害行爲人承擔什麼責任
1.【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第一千零三十二條【隱私權】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爲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第一千零三十三【隱私權侵害行爲】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