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轉讓入股合同

飯店轉讓入股合同
土地作價入股算轉讓嗎

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是法律允許的。以上諮詢的問題關鍵並不是土地使用權可否作價入股,而是某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另一公司的行爲是否屬於轉讓。如果屬於轉讓,那麼,就必須遵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25%投資比例的規定。如果不是轉讓,那麼當然也沒有25%比例的限制。


按照國務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出售、交換、贈與的行爲。


某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實際上是將土地使用權作爲資本,投資(轉讓)於其他的股份制企業,企業的身份因之由原來的土地使用權人(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除外)轉變爲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並以股東身份參與企業分紅和享受其他收益。


因此,只有滿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25%投資比例的要求,才能辦理作價入股手續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過戶到股份制企業)手續。


實踐中,各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也都是把作價入股作爲轉讓的一個特殊類型來辦理的。


我國在近幾年中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那麼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隨之建立起來,當企業建立後,也是可以投資購買公司的股份,在購買股份時也是可以透過將土地使用權作價等方式來入股,那麼在用此類方式入股時,也是代表將土地使用權當做資本,投資與企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