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費用商標註冊申請應按規定繳納受理商標註冊費。每份申請書應當附送繳納申請費的證明。申請商標註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都應按規定交納費用。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和商標規費後才視爲手續齊備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受理商標註冊費的標準爲每件申請10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務項目9個),每超過一個附加100元。受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費的標準均爲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