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人員貪污如何定罪

私企人員貪污如何定罪
私企人員貪污如何定罪
1.私營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的,是屬於職務侵佔的行爲,不按貪污罪處罰,要依據侵佔財物的價值按職務侵佔罪量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