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製

婚姻財產製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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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答案:香港婚姻法條文並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制

國外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法國協議離婚可自行,在處理離婚問題的同時,可以一併處理財產問題,同時,對財產問題還可以透過另案訴訟的方式解決。因此不論在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的過程中,若涉及到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緝場光渡叱盜癸醛含互,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應允許一方對另一方行使物權的追及效力,因爲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