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決書下了多長時間上訴

二審判決書下了多長時間上訴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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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你好,1、我國三大訴訟法對不同訴訟的二審期限規定是不同的。
  2、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2)《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3)《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進階人民法院批准,進階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