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具體內容有什麼

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具體內容有什麼
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具體內容有什麼
本條例適用於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含醫院、療養院、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村衛生站、康復中心、急救中心(站)、臨牀檢驗中心和診斷中心、專科疾病防治、婦幼保健機構,以及衛生防疫站、醫學科研、教學單位設立的開展診療活動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