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人員是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退職人員是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退職人員是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有的。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一、一次性獎勵對象。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  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予以補發。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有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後執行。2016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
二、獎勵標準:一次性獎勵金的標準爲每人人民幣3600元。
三、資金來源2016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在部省屬企業以及稅收級次屬和省的企業(以下簡稱部省屬企業),由其自行解決其他對象的獎勵金先由市財政統一支付,以後根據企業人員具體情況由市財政、有關鎮(街道)、開發區分別承擔。資格確認: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審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證明的有效性,並將人員資訊錄入資訊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覈企業退休人員身份及退休時間、生存狀態、養老金待遇發放情況等事項,在部省屬企業負責審覈本企業人員資格。
四、經審覈的名單在提出申請登記的所在社區(村)或在部屬企業張榜公示 10天,接受羣衆和社會監督。
五、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將有關申報材料報市一次性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獎勵通知書》,並由社區、村或企業做好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