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繳納房產稅稅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房產稅稅會計分錄
繳納增值稅會計分錄
交納上月的增值稅會計分錄分三步處理: 1、上月收到收入的時候: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上月月底的時候(將應交增值稅轉爲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同時: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有進項稅額的情況下,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所以將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減掉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的差額轉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即可。 分錄如下: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本月繳納增值稅以後,做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