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定日期規定訴是什麼

合同簽定日期規定訴是什麼
合同簽定日期規定訴是什麼
勞動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資日起算。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