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羅甸搬遷要補償

貴州羅甸搬遷要補償
公司要搬遷,自己主動辭職可以要補償

市內或近距離搬遷的,審判實踐中一般認爲不需要與員工協商,員工應當服從安排到新地址上班;搬遷到外地,或遠距離搬遷、確對員工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響的,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爲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齡,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