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是多久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爲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