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想要變更撫養權,請問需要寫變更撫養權的反訴狀?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撫養權的反訴狀: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以上是對變更撫養權的反訴狀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