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所得稅要交罰金嗎

補繳所得稅要交罰金嗎

稅務訴訟,即稅務行政訴訟,作爲近、現代國家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納稅人認爲具體的稅務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按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訴訟制度。稅務訴訟是行政訴訟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政訴訟是18世紀末纔開始出現的一種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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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所得稅要交罰金

關於補繳所得稅要交罰金的規定如下:

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