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深圳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交納

現在我國公民在買房、落戶和辦理其他事項的時候都有可能和個人的社保繳納年限掛鉤的,所以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如果我國公民在社會保險繳納的過程當中,因爲各種原因中斷社保費的這種情況,肯定是需要及時的補覺之前沒有交納的社保費。就比如在深圳補交社保,有些企業考慮的一個問題是,社保補繳深圳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交納?

社保補繳深圳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交納

一、社保補繳深圳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交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因此補繳社保費用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範圍。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社保補繳規定

社保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具有強制性,是對我國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繳納過程中,一些人會因爲某種原因中斷繳費,但又爲了獲取完整的社保時間段,需要補交社保,這樣的一種情況被稱爲社保補交。

社保補交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透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每個城市的社保補繳流程是不一樣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建議大家可以向社保參保地的社保局諮詢,詳細瞭解個人社保補繳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個人社保補繳的手續是什麼等等

外地戶籍人員在京補繳社保,在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的同時,首次還要增加一份完稅證明。對於跨年補繳,在提供個稅完稅證明的同時,一律要走行政審批手續。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憑證、勞動合同等證明資料容易造假,難辨真僞。而新規定要求,必須提供個稅完稅證明,該證明需要到地稅局打印,加蓋稅務部門公章,一般很難造假。

而個人社保補繳,將根據補繳時間的時限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補繳當年,社保中心即可辦理;跨年補,即由各區縣人力社保局養老保險科接手,進入行政審批程序,社保稽覈、勞動監察、基金監督部門都將介入。而對於個稅完稅證明的要求,則更多地率先應用於跨年補繳當中。

深圳的企業在給員工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時候,是需要向社保機構交納滯納金的,但是補繳社保並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社保補繳深圳個人所得稅自然也是不計入徵收範圍的。企業和公民個人在補交社會保險費用的時候,也可以先到當地的社保機構諮詢一下工作人員,方便提前準備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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