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自動離職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人員自動離職怎麼處理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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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自動離職

教師適用的是聘用制,對於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同於《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曾有過的自動離職事件的處理爲:應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處理前應書面通知其本人或登報公告,限期返回,逾期不歸的由學校提出處理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時抄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自動離職處理的決定與其他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並隨檔案轉至教育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檔案材料須在離職人員償還培養費及管理費後方可外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