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最高判幾年,有哪些相關規定

偷稅漏稅最高判幾年,有哪些相關規定
偷稅漏稅最高判幾年,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對於偷稅漏稅的行爲人,最高會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根據法律規定,行爲人逃稅漏稅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人民法院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行爲人偷稅漏稅數額巨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人民法院對其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除五年內因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以外,行爲人補繳應納稅款,及時繳納滯納金,並已被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