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來證據和傳聞證據

傳來證據和傳聞證據
傳來證據和傳聞證據
傳來證據是指不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或原始出處,而是從間接的非第一來源獲得的證據材料。即經過複製、複印、傳抄、轉述等中間環節形成的證據,是從原始證據派生出來的證據,故又稱爲非第一來源的證據或派生證據。傳聞證據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體驗待證事實的人的陳述爲基本內容,由其他人或者採用非直接表達的方式加以敘述的供述證據”,它不包括實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