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有關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北京市有關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房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時房產的分割,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分割方法。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有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若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約定無效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