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時間有哪些情形

合同生效時間有哪些情形
合同生效時間有哪些情形
合同的生效時間,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法律拘束力,即通常所說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時間包含兩個內容: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時間界限,是合同依法成立,這裏的依法爲承諾生效;
(二)合同即告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一致的。
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生效時間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