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析:1、主體合法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備作爲勞動合同主體雙方的主體資格。
2、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
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勞動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3、勞動合同形式合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
4、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等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