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撫養權的關鍵在於什麼

爭奪撫養權的關鍵在於什麼
爭奪撫養權的關鍵在於什麼
爭奪撫養權的關鍵在於收集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是最利於孩子成長的,如:
1、突出自己的優勢,包括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等;
2、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條件;
3、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4、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5、爭取獲得孩子的認可。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