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對方沒財產怎麼辦

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對方沒財產怎麼辦
借錢不還打官司要債對方沒財產怎麼辦
1、儘量協商解決,對方應當依照法院判決履行義務。

2、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其可執行財產。

3、如果對方確無償還能力、無可執行財產,那麼法院只能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後,即對方有償還能力後再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行動指導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