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算證人嗎

舉報人算證人嗎
舉報人算證人嗎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舉報人算證人,但是如果舉報人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第六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